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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将打击零售商滥收入场费等

日期:2008-03-24   来源:中国证券报    作者:王婷      

  国家工商总局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工商机关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各地要以商场、超市为重点场所,以规范销售者商品经营行为为重点内容,严格规范商品交易行为,切实维护流通领域商品经营秩序。

  通知强调,要加大对商品销售者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针对一些商场、超市违反规定滥收所谓“过节费”、“入场费”、“促销费”等费用,增大商品流通成本,侵害供应商合法权益,以及虚假打折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现象,对零售商向供应商收取与供应商销售商品没有直接关系、应当由零售商自身承担的费用,收取费用不提供相应服务等滥用优势地位的行为以及商业贿赂、限制交易等妨碍公平竞争行为,虚构原价打折、虚构清仓等违法促销行为,要依法严厉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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