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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推行政府新收支分类体系

日期:2008-03-03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作者:孙雷      

  3月5日,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一份基于政府全新收支分类理念编制的财政预算报告,将摆在每位全国人大代表的案头。

  新的政府收支分类体系将包括“收入分类”、“支出功能分类”、“支出经济分类”三大方面。“通过这三个分类,再结合部门资金使用情况,将可以比较清晰反映出哪个部门花了这个钱,做了什么事,反映政府财政资金的整个来龙去脉。”2月28日,财政部预算司副司长在中国政府网接受访谈时说。

  “预算编制正朝着一个公开、公正、透明的方向不断前进。”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对本报记者说。

  旧体系之弊:看不懂的预算报告

  据财政部预算司巡视员王卫星介绍,政府收支分类体系改革在2007年正式启动,但当时比较简单,子项只有5项,而2008年,要增加40多项内容。

  “首先要让全国人民知道,让人代会代表了解,政府预算到底是怎么安排的,到底体现在哪些方面。”王卫星说。

  理论上讲,所谓政府收支分类,就是按照一定的原则、方法对政府收入和支出进行的类别划分及层次设定。这显然是一项非常基础性的工作。

  国内外财税专家的一个普遍共识是,对政府收支进行科学分类,既是客观、全面、准确地反映政府经济活动的基本前提,同时,也是合理编制预算、组织预算执行、进行经济分析以及预算单位进行会计明细核算的重要基础。

  一直以来,中国的政府预算收支科目的分类方法,是计划经济时期形成并逐步沿革下来的,曾有过小调整,但本质、框架上与市场经济国家仍存在很大差别,早已远落后于时代发展。

  多年来,全国人大代表们一直对此意见颇多,有人将其总结为“内行人说不清楚,外行人看不明白”。

  “分类难以准确反映政府职能活动及其变化,是旧有政府收支分类体系的明显弊端。”有财税专家如此评价。

  这是因为,一直以来的支出类级科目(如基建支出、事业费、行政管理费等)主要是按经费性质和经费管理渠道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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