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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拟上调污水和垃圾处理费

日期:2008-02-14   来源:北京商报    作者:待查      

  据新华社电 动用价格杠杆被认为是促进环保工作的有效途径,环保总局局长周生贤日前在全国环保厅局长会上要求,各地进一步提高污水和垃圾处理费。

  我国部分城市于2006年开征污水和垃圾处理费,水污染处理费一般用于建设污水处理厂等,并为其运营提供费用。国家发改委价格司提供的情况显示,目前我国污水处理率和污水处理费严重偏低,征收的污水处理费平均每吨0.67元,仅相当于处理成本的67%。

  周生贤指出,各地要不断完善环境经济政策,继续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和环保收费改革,配合有关部门适当提高排污费、污水和垃圾处理费标准。今年和明年两年全国36个大中城市将实现污水的全部收集和处理。

  周生贤说,2008年环保部门将加大污染减排工作力度。在管理减排方面,要加强环境监管,对达不到环保要求的企业实行限产限排、停产整治直至关闭,对化工、造纸等重污染行业,以及其他超过污染排放标准、超过总量控制指标、生产或使用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实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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