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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ASB企业合并项目第二阶段完成

日期:2008-01-26   来源:中国会计视野    作者:李珍      

  视野据IASB官网讯:近日,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发布了修订后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3号(IFRS 3)《企业合并》和修订后的国际会计准则第27号(IAS 27)《合并财务报表和单独财务报表》,这表明IASB已经完成企业合并项目的第二阶段,两项新修订后的准则将于2009年7月1日起生效,但也允许企业提早采用。

  该项目是IASB与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联合发起的,目的是制定一套独立高质量的会计准则,确保无论对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s)还是美国一般公认会计准则(GAAP)的企业而言企业合并会计都保持一致。

  企业合并是资本市场的一个重要特征。过去10年中,全世界范围内年均公司购并额,相当于整个上市证券总市值的8%-10%。

  在制定与IFRS 3和IAS 27等效的准则的过程中,FASB已对其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作出了重大修改,大部分修改将使美国会计准则与修订后的IFRS 3和IAS 27保持一致。其他改进将同时改变IFRSs和US GAAP。修订后的IFRS 3巩固了IFRS 3的现有模式,同时也纠正了在其应用中所出现的问题。

  目前IFRSs和US GAAP中的会计要求将充分一致,很大程度上要归功于FASB对US GAAP作出的改革。而与之相反,IFRSs在这方面的变化则相对较小。

  同时,IASB还发布一份项目概况和反馈声明以及对新要求可能产生的影响的评估。上述新举措的目的是为了帮助那些向IASB提供反馈的人了解其反馈如何影响IASB的思路,并在IFRS的会计要求变化时帮助监管者对变化的影响进行评估。新要求也将成为IASB最近提出的“实施后回顾”程序的主题。

  校对:芮鹏

  中国会计视野2008年1月20日9:08分发布 转载请注明来源和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