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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产业部颁布网间结算新办法

日期:2008-01-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张韬      

  记者1月10日从信息产业部获悉,信息产业部《互联网交换中心网间结算办法》已正式颁布,宽带资费有望进一步下调,同时,运营商在宽带领域的竞争也将进一步加剧。

  日前,信产部在其官方网站发布的《互联网交换中心网间结算办法》显示,结算费用较去年10月出台的原有结算费用大幅下降六成,将直接减少运营商的相关费用支出。

  信息产业部在网站上披露,为促进互联网骨干网的网间互联和公平竞争,保障网间结算的实施,维护各互联单位的合法权益而制定该办法。《互联网交换中心网间结算办法》适用于通过信息产业部指定的互联网交换中心(以下简称交换中心)进行互联的互联网骨干网之间的结算。 根据披露的数据,新标准为结算费用(元/月)=1000(元/Mbps月)×结算速率(Mbps);按照先前三档标准划分,当速率低于60Mbps时,系数从2550降至1000,降幅超过60%。

  互联网的网间结算,指互联网企业进行互联网业务时要通过运营商的网络交换,不同运营商之间因而产生了结算费用。中国电信和中国网通两家公司握有国内90%以上的互联网骨干网资源,被业内称为“互联网隐形垄断”,诸多企业要向他们交纳流量结算费。 中国联通和中国移动也有少量的骨干网资源,但份额较低。2006年时中国联通无奈关停全国两千多家网吧,数千万元投资打了水漂,原因正是不堪忍受固网运营商高额的流量结算费。

  信息产业部称, 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之外的互联单位,在与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进行互联网骨干网网间互联时,应依据网间数据通信速率,按照不高于该办法确定的标准,向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支付结算费用。非经营性互联单位结算费用标准减半。

  而结算办法还规定,非经营性互联单位结算费用标准减半。这对一些教育、科研类单位来说,也极为有利。

  分析人士指出,拉低结算费用最受益的主要是联通、铁通等缺乏骨干网和海外出口的中小运营商。此前,联通曾称网间结算费用极不合理,导致其建立的数千网吧血本无归,被迫关门。后来,铁通也同样指责网间结算费用问题,导致其停止数省网吧业务运营。中国电信和中国网通两大固网巨头,也因为南北分治导致双方用户访问对方网络体验极差。几大固网运营商之间的互联网网间结算问题曾引起轩然大波。

  据悉,该新结算标准已于2007年12月1日起施行此次网间结算费用的调整,首先受益的将是运营商,至于能否进一步惠及宽带上网用户,还需要看相关管理部门和运营商的具体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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